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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留校“准就业”是否可行
2010-08-19 18:38

  所谓“准就业”,是指高校学生毕业后与正式“上岗就业”之前的过渡阶段。它不同于学生学习期间的各种实习,也不同于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见习。其主要形式是留校从事科研、管理和社会工作。

  “准就业”早就以各种形式、各种名称存在。在当前面临就业难题的形势下, “准就业”进入了政策视野。2008年12月20日,温家宝总理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大学生畅谈就业问题时,北航校长李未介绍该校准备让一部分毕业生在两三年内,采取研究助理、助手等方式留在学校,一方面完成学校科研,增加自身技能,另一方面,减少对社会负担和压力。此后,以留校从事科研、管理和社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“准就业”方案开始在各个学校酝酿。

  1月7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。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七项措施。不过,此前热议的“准就业”并没有明确地出现在这七项措施里。

  那么,“准就业”到底是不是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良方?日前,多位就业问题专家与一线的实际工作者接受了《第一财经日报》的采访,其观点形成截然不同的两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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